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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军地二十三部门推动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落地落实——
惠军好政策温暖“孔雀蓝”
■周晓松 黄其灿 中国国防报特约记者 徐文涛
福建省军区组织文职人员开展党日活动。徐文涛 摄
惠军政策的东风,温暖了“孔雀蓝”。9月19日上午,福建省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热闹非凡,一年一度的福州市军属专场招聘会在此举行。与以往不同的是,现场来了不少文职人员和家属。
接受“一对一”求职指导后,驻闽某部文职人员家属徐湘来到企业招聘区。经咨询了解,徐湘与福州当地一家科技公司达成就业意向。“我一直盼望着能和丈夫早日团聚,如今愿望实现,非常感谢组织提供的机会。这里的拥军,暖心又给力。”徐湘说。
年初,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会同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、省公安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3家军地部门,联合发布《关于落实福建省军队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对驻闽部队文职人员的落户、教育培训、人才认定、医疗保障、住房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
组织文职人员家属参加专场招聘会,正是福州市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行动。通知明确,军队文职人员配偶未就业的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,用于招聘符合条件的军队文职人员家属。
“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,是推动强军兴军、打赢现代战争的重要力量。随着文职人员职能使命的拓展、编设范围的扩大、交流任职的推开,他们所面临的落户、子女教育、家属工作、医疗保障等现实问题也日益凸显。”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领导告诉记者,为切实营造拴心留人环境,福建省军地发扬拥军支前优良传统,携手推动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落地落实。
“孩子入园事宜已办好,请于9月5日带孩子报到……”9月初,三明军分区文职人员谢祥文,接到驻地一家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。得知孩子顺利入园,谢祥文喜上眉梢:“以前,总担心调整工作单位后,会影响孩子入园。如今,新政策出台落实,心里踏实了。”
“革命战士一块砖,哪里需要哪里搬。”近年来,文职人员交流任职制度逐步推开,文职人员子女入园等问题引起各级关注。随着通知发布,驻闽部队文职人员吃下“定心丸”。通知明确,军队文职人员子女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,安排进入户籍或单位驻地所在县(区、市)地方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。
服务保障老干部,担任省军区红色文化宣讲员,被评为福州市国防教育辅导员……入职4年来,福建省军区福州第一离职干部休养所文职人员柳思羽逐渐成为“多面手”。“尽管任务一项接着一项,我却感到拔节成长的充实和快乐。”柳思羽告诉记者,上级在“压担子”的同时,也给平台、给机会。入职以来,她先后被选派到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、福建省博物馆等军地单位接受培训,增长了见识,锻炼了能力。
根据通知要求,驻闽部队可以选送军队文职人员到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培训,并纳入党校(行政学院)培训总体安排。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可以参加省属高等院校、高等职业教育院校、中等职业教育院校等军地机构的专业技术培训,并给予相应的培训经历认定。
福建省军区领导介绍,强军兴军要在得人。为加强文职人员队伍建设,该省军地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军队文职人员申报国家、省和所在市高层次人才计划;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,在安家补助、子女教育、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应层次人才支持。
据了解,按照通知要求,驻闽部队文职人员可参照现役军人标准享受市内公共汽车、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优惠乘坐措施;免费参观全省公益性博物馆、科普教育基地、城市公园,以及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展览;到政府定价的景区景点旅游参观,享受门票减免优惠。对符合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军队文职人员,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。
措施实,动力足。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的落地落实,增强了文职人员的荣誉感、获得感、幸福感,有效激发他们的训练和工作热情。去年入职漳州军分区的文职人员吴荣锋说:“这些优待政策切实回应了文职人员的关切,饱含着军地的关怀与厚望。我要争取早日建功军营,不负‘孔雀蓝’的荣光和使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