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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以为戒
■郝长清
习主席强调,要加强警示教育,抓好以案促学、以案说纪,让心存敬畏、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。当前,全党全军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不少单位都开展了警示教育,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、用“案中人”点醒“梦中人”,让党员干部从违纪违法干部的警示录、忏悔录中,深刻认识到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的道理。
前车之鉴,警钟长鸣。警示教育是有效的“清醒剂”,既给人以当头棒喝、振聋发聩之警醒,又给人以何事可为、何事不可为之明示,知道哪些事情是禁区、哪些地方是雷区,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意识刻印在心上,内化为言行准则。“就近原则”告诉我们,选择官兵熟悉的人和事,选择和官兵工作职责相关的案例,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,让党员干部清醒看到违纪违法的成本之高、危害之深、代价之大,更有警示性和说服力。如果选择的案例离官兵生活很远,与官兵工作领域毫不相关,可能让人“听听而已”,难以取得教育实效。
习主席曾深刻指出:“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坚决抛弃‘看戏’心态,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,把未病当作有病防,坚守底线、追求高标准,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。”这种“看戏”心态的背后,既有个人原因,要么把警示当故事、把案例当谈资,要么抱着侥幸心理,总觉得自己手段高明,不管怎么查也查不到自己;也有单位组织的原因,有的选择案例贴近性不够,“只讲天边的,不讲身边的”,有的不注重教育形式创新,没有真正触动思想和灵魂。
“见善,修然必以自存也;见不善,愀然必以自省也。”警示教育的出发点是警示,落脚点在于让全体党员干部受教育。每名党员干部应把警示教育当成“正衣镜”“提醒铃”,主动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以案为鉴、反躬自省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、在行为上明确界限,常敲思想警钟、常紧纪律之弦,努力把“写在纸上的教训”变为“记在心里的敬畏”。
“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”冰冷的高墙、坚硬的铁窗、声泪俱下的忏悔……只有以反面典型为镜鉴,才能强化对腐败的戒惧、对法律的尊崇、对权力的敬畏,更好起到震动内心、净化灵魂的作用。各单位应创新警示教育形式,注重运用各种典型案例,开展情景式、沉浸式、交互式警示教育,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、有效性和震慑力。深化巩固警示教育效果,做好“下篇文章”,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,从现在做起、从点滴改起,“不以恶小而为之,不以善小而不为”。坚决纠正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胆大妄为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,让警示教育达到剖析一案、警示一批、教育一片的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