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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队支持参与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建设
生态环境保护与军事效益实现双赢
本报讯 苏跟成、记者孙兴维报道:在2025年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,驻守高原的陆军某部组织官兵走进驻地野生动物保护点和放牧点,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。近年来,该部积极投身驻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工作,结合执勤巡逻常态开展植被绿化、水源保护、垃圾分类等工作,当好雪域高原的“生态卫士”。这是军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军事效益实现双赢的一个缩影。
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。全军部队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防护为主、治管并重、全员参与、军地协作的原则,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建设绿色军营、守卫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,作为惠及广大官兵和驻地人民群众的务实举措,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效益与军事效益协调统一。
为促进部队战备训练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,军队各级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方针政策,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。2024年颁布施行的《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,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、有效改善训练和生活环境、努力防治环境污染等工作纳入法治化建设轨道,为军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从自成体系到纳入国家总体规划、从局部单项治理到大规模综合治理、从单一绿化美化型到生态环保型、从单纯改善营区环境到生成战斗力保障力的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广大官兵在战备训练过程中,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重要责任,争当保护生态环境的模范。军队各单位支持参与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建设,积极开展节能降碳、资源节约活动,支持参与驻地义务植树活动,每年都有组织、有计划、有规模地参加驻地“共建绿色家园”活动,用实际行动支援第二故乡建设。军委机关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军队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意见》,明确军队单位要按照军队和驻地人民政府要求,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。
坚持军地一盘棋思想,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,统筹考虑军队环境保护与建设需要;军队有关部门制定建设发展规划,将军事区域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,实行统一规划、同步实施、整体推进。军队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,加强军事区域生态资源培育和管护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活动,促进军地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。
下一步,军队各级将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,通过制度创新、技术升级和军地协同,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军营,实现军事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、战备与生态双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