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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矛盾自解的责任感
■童明洋
从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”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“枫桥经验”经过60多年的丰富和发展,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张“名片”。对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,也应强化“矛盾不上交”的意识,增强立足自身解决矛盾问题的责任感,尽最大努力把矛盾解决在本级。
矛盾无处不在,问题无时不有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强国强军事业是在发现矛盾、解决矛盾中前进的,党员干部的价值是在预防矛盾、化解矛盾中彰显的。毛泽东同志曾说:“什么叫工作,工作就是斗争。那些地方有困难、有问题,需要我们去解决。我们是为着解决困难去工作、去斗争的。”矛盾解决得及时有效,就能推动单位建设、增进官兵感情、规避风险隐患。
然而,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的意识,该啃的“硬骨头”不愿去啃,该接的“烫手山芋”不愿去接。有的对官兵的急难愁盼熟视无睹,对遇到的棘手问题不上心不用力;有的习惯于当“二传手”,把本该自己解决的问题转交上级……这些现象表面看是能力素质不够的问题,实则是缺乏担当、党性原则不强的表现。
下好化解矛盾的“先手棋”。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,第一时间发现、第一时间化解,不仅成本最低,而且效果最好。“消未起之患、治未病之疾,医之于无事之前。”只有坚持关口前移、抓早抓小,不回避矛盾、不掩盖问题,才能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级、解决在萌芽状态。否则,矛盾风险就可能不断累积、叠加、演变、升级,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
画好化解矛盾的“同心圆”。对于“枫桥经验”,习主席指出:“这里面有我们党处理问题、化解矛盾的政策策略,就是要走群众路线,紧紧依靠人民群众”。只有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、贯彻好,坚持“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,才能精准把握群众诉求,更好回应群众期待。这启示我们,必须尊重官兵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,自觉问计于官兵、集智于官兵、求解于官兵,努力在化解矛盾上有新突破,在推动部队建设上有新进步。
当好化解矛盾的“排头兵”。千难万难,领导干部肯担当就不难。惟其艰难,方显勇毅。越是风口浪尖的地方,越是矛盾多发的漩涡,领导干部越要扛起责任,发扬斗争精神。当然,我们提倡增强矛盾自解的责任感,并不是要领导干部“所有问题都自己扛”,也不是让上级当“甩手掌柜”,而是提倡矛盾不上交,遇到矛盾时领导干部应事不避难,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,尽最大努力减少矛盾、消除矛盾;对本级确实无力解决的矛盾,及时摸清真实情况,拿出参考方案,为上级解决矛盾问题提供有力支持。
(作者单位:武警第一机动总队)